已经承认退款但持续拖延,与双方仍争议是否应退款,是不同案件。追偿应围绕责任主体、请求依据、期限及资产形成可实施方案。
保存退款承认并核对条件
完整保留邮件、微信或WhatsApp记录,确认发言者身份、代表公司、金额、日期、是否须退货或满足其他条件。索要账户信息并不必然构成完整和解。不能让反复口头承诺替代明确履行计划。
区分退款事由与付款链
未交货、质量缺陷、订单取消、和解及多付款项应分别分析。没有正式签字合同也可能通过订单、发票、付款和沟通证明交易,但主体和条款可能更难确定。付款至香港公司时,需单独核对代收授权、责任和管辖。
核查时效与保全
不能假定所有退款争议一律适用三年时效。《民法典》一般时效与国际货物买卖、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特别期间存在区别,起算、中断及适用法律均需分析;平台、通知和解除期限也可能不同。资产流失风险应在决定发函前一并评估。
分阶段决定投入
调查对方经营和资产,比较律师函、谈判、仲裁及诉讼。平台保障范围取决于实际订单;股东或销售人员个人责任需独立法律基础。不退款本身不证明诈骗,任何律师也不能保证追回。预算应包含翻译、证明、程序、保全及执行费用。